一、緣起:本會為獎勵印尼回國升學之僑生敦品勵學,特徵求熱心人士捐資辦理獎學金。凡捐助之獎學金皆以銀行專戶儲存,動用孳息為原則 。
二、組織:本會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人,委員若干人,負責審核有關事宜。
(一)獎學金每年每名各頒發新台幣捌仟元及榮譽狀乙張。
(二)服務獎學金比照獎學金方式辦理。
(一)回國就讀大專院校(不含研究所)之印尼僑生,必須檢附各學校僑生輔導室之證明。
(二)申請獎學金者,學業成綪在七十五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在八十分以上之甲等學行成績優良者。
(三)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助學金,須經各學校僑生輔導室證明。
七、申請手續:申請人應於每年十二月底前,詳本會製訂之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印尼僑生聯誼會辦理申請。
六、資格: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二日第九屆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修訂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