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地熱生產業者本(2011)年2月22日表示,政府所發出新的部長命令規定國營電力公司PLN提供地熱生產業者確定的購買價格及數量,使業者能夠消除不確定性而增加投資。Star Energy公司副總裁Sanusi Satar說明,該項命令規定將地熱發電收購價格上限訂為每度電0.97美元,使該公司不需要與國營電力公司PLN進行曠日持久的談判,根據以前的規定,地熱發電商需要花費1年的時間與PLN商議電力收購價格,這對投資者造成不確定性,由於地熱發電設備的投資相當昂貴,因此收購電力價格成為投資者極為關注的問題,業者指出,生產1兆瓦(megawatt)的地熱發電需要300萬至350萬美元之間的成本,而且須訂另契約年限長達30年,PLN有義務以低於上限的價格收購地熱發電。根據資料顯示,印尼是世界上地熱資源最豐富的國家,全世界有40%的地熱蘊藏於印尼。